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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荆州市公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60人)

2021-07-2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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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选湖北·性灵公安”计划,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公组发〔201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经公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2021年拟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60名(具体见附件1)。

二、引进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面向“双一流”建设普通高校(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第一批次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院校批次以2020年各高校在所在省市高考录取批次为准),以上所称“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毕业生(含应届、往届),下同。

公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现有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引进范围。

(二)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2.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

3.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5.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

(4)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6)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的非2021年的应届毕业生(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的非2021年毕业的人员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报考)。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一)引进方式

1. 博士研究生免测试,采取考察引进的方式。考察方案由县委人才办另行制定。考察引进对象原则上不占岗位引进计划数,由县委人才办在本次招引计划总数内统筹调剂解决。

2. 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采取综合能力测试(以下简称测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引进程序

1. 发布公告。2021年7月28日在荆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公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引才公告。

2. 报名。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从2021年8月9日(星期一)8:30起至8月11日(星期三)17:00截止。报名人员通过扫描下方报名二维码,进入“公安县2021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入口,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报考填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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