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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恩施咸丰县第二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53人)

2021-12-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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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1.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表现、拟任岗位资格、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规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用人单位或行政主管部门党组(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七、公示和备案

专项招聘完成后,及时依规对拟聘人员公示、备案。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依规递补。

八、聘用管理

用人单位以人社部门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在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后,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聘用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等人事聘用手续。

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可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用人单位与专项公开招聘人员可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至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与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九、防疫措施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违纪违规处理

对考生在考试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执行。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和“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咸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feng.gov.cn)和“咸丰人社”微信公众号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测试成绩、拟聘对象公示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考生要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718—6824424

监督举报电话:0718—8246709

附件:附件1.咸丰县2021年第二次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咸丰县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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