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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审查合格人数保留该岗位。
3.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应聘人员提供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除提供《公告》和《岗位计划表》规定材料外,还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2)应聘人员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或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起始时间(2022年11月8日)。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类证书,报考者在报名前已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等相关佐证材料。
(3)审核考生专业资格条件以公告中各岗位所列专业类别、具体专业名称为准。报考岗位设置专业类别是依据《湖北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教育部现行的专业目录设定的。考生所学专业未纳入参考目录或专业目录的,在报考设置具体专业名称的岗位时,与所设具体专业相关且属同一类别的可以报考;报考设置为专业类别的岗位时,按其专业相关性确定所属类别。
(4)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初审、复审、测试、体检、考核、聘用以及其他需要验明身份等环节中,都将会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在任何环节和阶段一经发现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请考生认真对照公告确认是否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理性报考、诚信报考。
(5)入围面试或直接进入考察的应聘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及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将在“恩施市卫健局招聘QQ群(群号:1557691862)”进行公告通知。
四、测试
(一)测试内容
按照“干什么、考什么”原则测试相关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二)测试方式
1.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小于1:10(不含10)的,直接组织面试。
2.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大于1:10(含10)的,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
3.招聘计划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之比等于1:1,且审查合格人员系博士研究生或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直接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具体测试方式依据岗位报考的实际情况确定,将与测试时间、地点在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另行公告。
(三)测试成绩计算
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测试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直接组织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测试总成绩。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的,笔试成绩占测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测试总成绩60%。
未折算的笔试成绩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进行测试的,根据考生测试总成绩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总成绩相同而导致体检名额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大于1:1时,结合专业特点发布公告后依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工作由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招聘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在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具体要求见人社部发〔2012〕65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要求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书面向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复检申请,由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其在另一家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复检一次,复检自应聘人员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
3.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局负责组织实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进行,考察的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籍记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回避制度的规定等,并由考察组作出考察结论。
六、确定拟聘人员
确定拟聘人员应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原则,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将备案材料报经恩施市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后报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公示和备案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对备案材料审查的基础上,对审查合格的拟聘人员在中国硒都网(https://www.hbenshi.com.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拟聘对象有异议的,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决定是否备案。拟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正式聘用前应提供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文书或不存在与其他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承诺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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