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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3-12-12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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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面授班级

  (5)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教育部学籍在线报告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台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6) 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1张,用于面试准考证。

  工作人员对照报名表审核考生报名相关证件原件,收取复印件,确定复核合格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发放面试准考证。考生签订人才引进公开招聘个人承诺书。

  2.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3.面试方式。以面试公告为准。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宣布。若遇面试成绩相同,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仍出现相同的,则组织加试,加试后,按考生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5.面试要求。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面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上公告。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统筹,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面试成绩排序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4.体检、考察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及备案

  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经用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宜昌市教育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将拟聘人员情况及结果报市人社局备案。

  (五)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纳入正式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用人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按《宜昌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新聘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宜教办发〔2019〕19号)文件执行,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它

  (一)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纪律和要求,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本公告《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三)本次人才引进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6467663;举报电话:0717-6443670;报名咨询电话见附件1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docx

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岗位表.pdf

  宜昌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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