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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老河口市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招聘公告

2024-07-1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52号)、《老河口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河人社发〔2023〕64号)等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决定开发12个城镇公益性岗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2名,现将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发布如下:

一、招聘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常住老河口市登记失业人员,必须是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内的“九类人员”。即:1.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2.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3.失地农民;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5.农村零转移就业困难家庭成员;6.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7.残疾人;8.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9.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三、招聘岗位

老河口市人社系统共招聘12名相关工作辅助公益性岗位。其中,老河口市结算中心招聘3名,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招聘5名,工伤中心招聘1名,职业鉴定中心招聘1名,仲裁院招聘2名。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招聘、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岗位开发、信息发布、报名、审核、面试、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条件

1.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 

2.有一定文字基础,熟悉办公软件操作,热爱基层工作,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和违法违纪行为,女性50周岁以内,男性60周岁以内,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职业素养;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纪违法记录;

4.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工作岗位,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二)报名时间

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26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7月26日18:00后报名的,不予受理。

(三)报名资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需传电子表格,不可上传图片);

2.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毕业证扫描件;

4.就业创业证《就业援助卡》(页面截图)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截图)。

(四)报名地址

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可携带报名资料等相关证件到老河口市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社区股(胜利路37号)报名或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83153579@qq.com。

五、资格审核

由老河口市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对招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认定。对考生的资格审核将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六、双向选择与聘用

(一)持认定材料的就业困难人员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现场面试后实行择优聘用,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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