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根据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需求,经双向选择,在老河口市人民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安置。公示中反映有影响安置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安置。
(三)拟聘用人员需经过岗前培训后,由用人单位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备案,由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将人员信息录入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劳动合同有试用期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四)经用人单位面试考核后未能上岗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由公共就业与人才服务中心继续实施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援助,促进其实现就业。
联系人:刘红波 咨询电话:8228668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老河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 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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