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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可按医嘱暂缓相关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聘用手续。
(4)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考察和体检,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存在任职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也可根据应聘人员整体情况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者核减招聘计划数。
(五)公示、备案审批及聘用管理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卫生健康委将招聘工作情况、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笔试、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及体检结果、出现的递补情况说明、特殊情况说明等材料,报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
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3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防疫须知
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黄冈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并签订《黄冈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生健康声明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简称《健康承诺书》,见附件5)。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出具健康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面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他事项
整个考试工作,包括笔试(出卷、考试、阅卷、登分)、面试、考察、体检等各个环节都要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原则进行,并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
未尽事宜以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713-8625113(黄冈市中心医院人力资源部)
0713-8361228(黄冈市妇幼保健院人力资源部)
0713-8367882(黄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政工科)
政策咨询电话:0713-812863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举报电话:0713-8392179(市卫生健康委人事科)
1.黄冈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x
2.黄冈市市直卫生健康系统2021年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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